9月30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支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实施方案》,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实施方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用电实行市场充分竞争交易。配套的支持措施包括: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
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按照负面清单机制,由省工信厅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售电侧改革是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7年售电市场启动以来,电力批发和零售两级市场机制基本建立,目前共有249户售电公司列入市场目录。《实施方案》明确公开遴选一批技术服务优、综合实力强的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售电服务,推动改革红利全部向用户侧传导。
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山西资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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