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场监管局抽查97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据原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2019年7月5日消息,2019年第1季度以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环节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1批旅游鞋等31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共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等16个省辖市和固始、鹿邑 2个省直管县(市)73家企业生产的97批次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QB/T 1871-1993《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BB/T 0039-2013《商品零售包装袋》、GB/T 10457-1989《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T 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BB/T 0030-2004《包装用镀铝膜》、GB/T 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 4456-2008《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T 2357-1998《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 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GB/T 17876-2010《塑料防盗瓶盖》、BB/T 0060-2012《塑料瓶坯》、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QB/T 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GB 9683-1988《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产品的拉断力(拉伸强度、拉伸负荷)、断裂伸长率、热合强度、剥离力、抗摆锤冲击能、氧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耐压性能、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感官指标、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蒸馏水、总迁移量-4%乙酸、总迁移量-10%乙醇,、总迁移量-50%乙醇、总迁移量-95%乙醇、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三项)、游离酚、乙醛含量、锑、对苯二甲酸迁移量、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9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迁移量项目。
安徽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塑料餐盒、纸杯等
据“安徽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初至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将重点检查密胺餐具、塑料餐盒、塑料杯、塑料碗和其他塑料产品等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以及纸盒、纸碗、纸袋、纸杯、包装纸和其他纸产品等食品用纸质包装产品。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食品相关产品,重点检查相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生产许可证、质量、商标、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相关产品,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进行一次普查,查清本区域生产、销售食品相关产品的数量,切实掌握其质量,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抽样送检。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并彻查违法产品的源头和流向。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