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报》12月9日消息,哥斯达黎加国家石油公司因进口石油负债攀升。自2011年起,哥国家石油公司日益依赖国外银行短期美元贷款来进口石油。中央银行警告“国家石油公司通过短期贷款购买石油是不谨慎的”,因公司收入用克朗计价,而贷款为美元计价,此做法受汇率变化风险影响。但央行破例允许国家石油公司今年年内国际贷款额增至近7000万美元,以进口共计210万桶石油。2012年3月,央行曾允许该公司负债2.75亿美元。
国家石油公司财务和管理经理埃德加尔·古提埃雷斯坦承,近3年公司的财务颓势让他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进口石油,如果不在纳入买卖成本后对油品价格进行提价,2014年公司或将出现财务赤字,哥国也存在石油供应不足的风险。
央行要求公共企业每年年末贷款额清零,这是哥国家石油公司继2011年后第二次提出破例请求。国家石油公司认为,公司资金短缺源于2010年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Aresep)要求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降低燃油价格,将盈余的630亿克朗归还给消费者。埃德加尔表示,根据毕马威公司审计结果,国家石油公司只需归还消费者190亿克朗,他们将在本月向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递交的2014年价格调整申请中要求归还440亿克朗。公共服务管理委员会回应,哥行政争议法庭近期已做出判决,支持委员会拒绝在国家石油公司2013年提出的归还利润的申请。另外,财政部对2009至2010年国家石油公司利润征收270亿克朗所得税,截至7月,国家石油公司已缴纳一半税款,剩余部分将在24月内分期付清。埃德加尔认为这些利润用于投资和购买石油,不应缴税,但财政部表示征税是法律允许的,“国家石油公司可在缴税后持有利润结余”。
来源:国际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