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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不妨再大一些

普拉司网 2013-07-29 浏览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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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王莹(上海财经评论人)

  今年中小企业的境遇比2009年更为严峻。重点衡量中小企业的汇丰7月份PMI预览值已经降至47.7,创11个月新低,并且连续三个月处于萎缩区间,显示制造业疲弱,预示经济回落加速,中小企业不景气仍在加剧。本次减税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为5%、增值税为3%,营业税和增值税并不能并用。以一个月销售额2万元销售企业为例,一个月最多可以减少税负1000元。按20%的利润率来算,一个月销售额2万元的企业利润仅为4000元,而如果能够减免1000元的税,就相当于为企业增加了1000元收入。据研究人士测算,新的减税政策全年可为小微企业免除约400万税款,今年从8月起执行可减免150万元—180万元。相对于全国税收收入来说(2012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突破10万亿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此前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综合考虑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收费和社保金等项目后的税负达40%左右,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

  来自上市公司的数据也反映了税负之重。2012年,所有上市公司当期税费净支出21256.27亿元,高于净利润总额8.76%。其中,税费净支出10倍以上于净利润的上市公司超过50家。

  而对于认真履行缴税义务的中小企业来说,实际税负往往比大型企业还要高。中小企业需要缴纳的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20多种。事实上,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除了税收负担外,还要缴纳名目繁多的各种行政性收费。

  应该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政府未来可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可以对企业进行差别化对待,按行业、企业规模不同,分类制定税率,这样才能让小微企业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应当适度减轻小微企业给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比例,减免部分可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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