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司网

全部博文共计:26285 篇 ; 今日更新: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装食品塑料袋须标食品用

装食品塑料袋须标食品用

普拉司网 2008-05-06 浏览 +订阅
选择订阅栏目
国家强制性标准5月1日正式发布,标准从6月1日起将强制执行。

标准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不低于0.025毫米,袋身必须印制有明确的环保声明。标准对塑料购物袋进行了明确分类,包括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等,这样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分类回收。用于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注“食品用”字样。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


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称,对违规产品国家有明确规定进行停产,甚至予以1到3倍的处罚,没收生产物资。食品塑料袋的生产企业,如果不按要求组织生产,至少要接受10万元的处罚。

标准还规定,在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识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塑料购物袋国家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限制了塑料袋的生产,不过要真正减少塑料袋污染,更需要我们每个消费者在生活中身体力行。专家介绍,目前我国每天消耗的各种塑料袋高达30多亿只,如果每人每天只使用一只塑料袋,并且重复使用,每天就能减少20亿只塑料袋的使用。因此,尽量少用塑料袋,多用环保购物袋,甚至重新拿起菜篮子,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标签:

免责声明

  • 1、以上言论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站立场;
  • 2、转载文章请注明出自“普拉司网(www.plasway.com)”并属上作者姓名,商业用途需获得作者和网站授权;
  •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本人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由本司进行转达、处理。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