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发布,列入该名录的日用塑料购物袋、塑料饭盒、吸管等将于12月1日被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列入名录的塑料制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餐饮具类,例如购物袋、纸塑复合包装袋、垃圾袋,以及一次性饭盒、碗、饮料杯及吸管等。
据了解,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根据此前出台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南对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表示,替代品种类可选用纸、布袋、麻、塑料框、篮子和全生物降解塑料等。目前全生物降解的原料,是传统塑料原料的两倍价格,替代品单价也是普通塑料的两倍价格。随着市场用量增加,替代品单价会下降。
为保障禁塑后替代品供给,海南省正式印发实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确定了全生物降解塑基材,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研发创新。多家企业有意来海南省投资,省内已经有4家企业在建和拟建替代品生产项目,预计到今年底海南省将具备2.3万吨/年的替代品生产能力。
根据禁塑工作的推进步骤,海南将明确禁塑监管工作的重点行业和对象,并根据不同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加强对生产流通重点领域的监管办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