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组执法队来到中山市港口镇,对某'塑胶造粒厂'进行强制执法,该厂曾因未经报批废旧塑料再生拉粒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文件,而从事相关生产活动,被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并处元3万罚款。
然而,该塑胶造粒厂却一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并继续违法生产。当日,市第一法院除了责令企业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对该厂再处20万元罚款,对负责人处5万元罚款并拘留15日。
近年来,这种事情已经屡见不鲜了,生产发展不能以破环环境为前提,环保风暴刮过来,一些本身并不非常正规的塑料厂简直危如累卵,而在这些背后,我们也看到了这些塑料厂的无奈。
塑料厂用收集而来的塑料废弃物,经过简单粗暴的分拣加工制成再生塑料颗粒,然后再转手卖出。在这其中,无论是员工还是老板,都几乎拿不到多少利润。对于塑料厂的老板而言,他们又何尝不想将工厂做大做强,做好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呢?对于一些小厂而言,办理一次环评所需的费用近乎拆骨抽筋。
其实说起来挺讽刺的,塑料造粒厂的存在能够很好地将一些垃圾变成可利用的资源,证实了那句“垃圾都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这种塑料厂的存在又势必对坏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他们既是环保的保护者,又被定义为危害坏境的罪人。如何正确指引,不要盲目取缔,还需要政府做很多功夫。